查题网
高校
公司法
截止11-16,该科目累计收录道题目。
返回课程列表
5、按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以主动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破产的主体是( ) (分数:5 分) A. 所有具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 B. 所有具有破产能力的债务人 C. 凡依法具有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的债务人 D. 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分公司
查看答案
正确率:100%
2021-12-26 21:07:27
1、海牛贸易有限公司、金铭造纸有限公司等5家发起人拟共同发起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应认缴的注册资本数至少应为人民币( ) (分数:5 分) A. 3万 B. 10万 C. 175万 D. 500万
查看答案
正确率:100%
2021-12-26 21:06:27
2、股东不按章程足额交纳出资的,除应向公司补交外,还应向谁承担违约责任? (分数:5 分) A. 公司 B. 全体股东 C. 已按期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 D. 工商行政管理局
查看答案
正确率:100%
2021-12-26 21:06:27
2000年1月,重庆市甲厂、乙厂、丙厂欲联合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商定,甲厂以现金出资10万元,乙厂以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出资,共计20万元,丙厂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其中现金10万元,专利技术作价10万元。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10月成立,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专利技术的实际价值约1万元,远远低于其先前估价。于是,给公司出现了9万元的资金缺口。问:对于这9万元的资金缺口,甲、乙、丙三厂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查看答案
2021-12-26 19:16:19
某国有独资公司甲于2002年在上海设立一子公司乙,该子公司自有资产1500万元,加上母公司投资的2000万元,全部资产为3500万元。后该子公司投资失误,宣告破产。债权申报期间,共有七家债权人申报债权,其中包括欠母公司货款500万元。其余债权人提出异议:(1)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母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母公司不能成为合法债权人;(2)母公司应对子公司的债务代为偿还。问:(1)这些异议能否成立?说明理由。(2)如果甲乙公司的关系是本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其他债权人的异议能否成立?
查看答案
2021-12-26 19:15:19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货款达400万元。问题: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4.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5.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6、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查看答案
2021-12-26 19:15:19
甲、乙、丙于2006年3月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08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其实际价额为120万元,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300万元;甲的个人财产仅为20万元。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对于股东甲出资不实的行为,在公司内部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2当A公司被宣告破产时,对甲出资不实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3对甲出资不足的问题,股东丁是否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查看答案
2021-12-26 19:15:19
9、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答案
2021-12-26 19:14:19
10、试述我国公司法的特色。
查看答案
2021-12-26 19:14:19
嘉兴市有4家生产经营冶金产品的集体企业,拟设立一家股份公司,只发行定向募集的记名股票。注册资本为900万元,每个企业各承担200万元。在经过该市有关领导同意后,正式开始筹建。4个发起人各认购 200万元,其余 100万元向其他企业募集,并规定,只要支付购买股票的资金,就即时交付股票,无论公司是否成立。且为了吸引企业购买,可将每股1元优惠到每股0.9元。一个月后,股款全部募足,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但参加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只有三分之一。主要是有两个发起人改变主意,抽回了其股本。创立大会决定仍要成立公司,就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了申请书,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根本达不到设立股份公司的条件,且违法之处甚多,不予登记。此时,发起人也心灰意懒,宣布不成立公司了,各股东的股本也随即退回。但这样一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以公司名义欠的债务达12万元,加上被退回股本的发起人以外的股东要求赔偿利息损失3万元,合计15万元的债务,各发起人之间互相推倭,谁也不愿承担。各债权人于是推选2名代表到法院状告4个发起人,要求偿还债务。4个发起人辩称,公司不能成立,大家都有责任,因此各人损失自己承担。请问:1.本案的股份公司成立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 2.本案4个发起人是否应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所产生的债务?为什么?
查看答案
2021-12-26 19:14:19
首页
上一页
...
40
41
42
(current)
43
44
...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