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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
截止02-07,该科目累计收录道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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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析题] 天原化工厂和重庆造纸厂分别位于同一条河的两岸,都向该河排放废水。由于两厂排放的工业废水都是经过净化处理的,所以,对该河没有危害。1995年夏季当地降雨少,河水水位下降,使得河水的净化能力明显减弱,为此,市环境保护局曾提醒过两家企业,要他们采取妥善的措施。当年7月23日,张某引河水入鱼塘养鱼。由于河水流量不足,致合不能充分稀释的两厂排放的废水含量过高,造成大量鱼和鱼苗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3万元之多,为此,张某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要求化工厂和造纸厂对其经济损失负责,请问: (1)两家企业应当对这起污染损害事件负责吗?依据是什么? (2)环境保护局对本案中的两家企业分别给予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你认为环境保护局作法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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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21:41:59
7[分析题] 何村乡瑶北坡村们于河南省嵩山县伊水河南省畔,土地肥活,浇水便利,十几年来被作为玉米种植基地,1999年村民们发现玉米出现了叶片发黄、枯株矮化现象。经专家考察,不属于种子问题,也不属于侵染性病害,也不是喷施化肥所致,也不是地壤和浇水的问题,现场发现,制种区发生黄叶现象是靠近铝厂附近,以铝厂为中心呈扇形向东扩散,距铝厂越远黄叶现象越轻,黄叶现象严重的面积约200亩,铝厂1988年建成,1999年春节才正式开炉生产。厂里经常冒黑烟。农民告铝厂。铝厂以 (1)没有超标排放; (2)农民没有证据证明受害和厂里冒烟有因果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问:铝厂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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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21:41:59
6[分析题] 1997年,某市一化工公司将在生产除草醚替代品时封存的化工废料197桶,送到某市洪山区环保固体废弃物交换中心处置,并交付处置费用19900元。1999年3月,洪山区环保局决定处理这批废料,并决定由时任分管副局长的李某具体负责此事。经时任洪山区环保固体废弃物交换中心主任朱某推荐,朱某的两位朋友刘某和杨某可以处理这批废料。于是李某便提议先给197桶废料做个化验以弄清废料的化学成分再行处理。不久李某便收到了一份没盖公章的“某市化学研究所检验报告单”,上面写着送检样品只含铁、锌等物质,无毒无害。这时李某已意识到此检验报告不符合规定要求但未明确指出,仅委婉提出化验单上需要加盖公章。1999年3月底,朱某告诉李某准备将此化工废弃物交给刘某和杨某处理,李某此时既未督促其提供加盖公章的化验单、也未予以制止,便同意将这批废料交给刘某和杨某处理。刘、杨二人遂将其中80余桶化学废料随意倾倒在汉阳锅顶山半山腰。倾倒完毕后恰逢天降暴雨,废料顺地势侵入下游的仙山村和龙阳湖,导致土壤、水中苯酚含量严重超标,村民鱼池、菜地、藕田和湖水遭受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万元。问: (1)本案中刘、杨二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2)本案中原洪山区环保局分管副局长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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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21:41:59
5[分析题] 农民郭某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挖了一个养鱼池进行甲鱼养殖。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废水排放渠距离养鱼池只有50米远。郭某听说食品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中有很多营养物质,于是萌发了引废水养甲鱼的想法。一天夜里,郭某偷偷扒开食品有限公司的排污渠将废水引入自己的养鱼池。第二天郭某养的甲鱼开始死亡,五天内全部死光。经评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郭某认为损害是由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污染所致,于是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关于“ 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人民法院以该案属于环境污染案件,尚未请求环保部门处理为由,裁定不予受理。问: (1)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2)食品有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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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21:41:59
4[分析题] 凯伦酒店是一家中美合资三星级酒店,该酒店开业半年每天噪声不断,周围居民苦不堪言,纷纷向环保局投诉,经环保部门检测,该店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且未办理“三同时”手续。于是环保部门作出该酒店停业的决定,并要求在停业期间限期治理。与此同时,周围居民和酒店部分职工以酒店噪声超过排放标准为由向法院提出了民事赔偿诉讼。问: (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可以不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是否成立? (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居民和酒店职工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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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21:41:59
2[分析题] 河南省某县农民张某,承包水库水面,用网箱养鱼,并租了一条水泥船和雇佣两个工作人员在水库中日夜看护,张某本人也经常住船看护。一天早晨,张某起床后,看到许多死鱼漂浮水面,且水面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张某意识到可能是水体受到某化工厂污染致鱼死亡,于是马上到县环保局要求察看死鱼现场。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说: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渔业水污染事故应由渔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于是张某又马上到负责渔政管理的水库管理局渔政管理站要求其调查处理死鱼事故。但渔政管理站的站长说,不可能是污染致鱼死亡,所以既不组织对水库水质进行监测,也不到现场调查死鱼情况。为了固定证据,张某只好让县公证处对其死鱼情况进行公证,证明死鱼损失达40多万元。死鱼事件后不久,某化工厂就收到渔政管理站发出的因渔业污染事故罚款15万元的决定。由于缺乏渔政管理站的现场调查监测资料,张某无法向排污者索赔,于是便以渔政管理站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以渔政管理站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40万元。法院以渔政管理站不具有法人资格为由,让张某变更被告,但张某拒绝变更,于是法院裁定驳回张某的起诉。 试分析: (1)环保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对吗?为什么? (2)法院的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3)张某应当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死鱼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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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21:41:59
3[分析题] 张某系张楼村村民,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起了一砖瓦厂,并核发了30.7亩的《土地使用证》。在该土地能够用于做砖瓦的土壤被取用完以后,张某为了继续经营砖瓦厂,便与村干部协商,将村里的16.1亩耕地划归砖瓦厂使用,并与该村二组签订了土地使用协议书,张某向村里缴纳种植补偿费共4800元。同时还与村民唐某、沈某、贾某等私下达成用地协议,占用耕地5亩用于取土烧砖。经村民举报,县土地管理局对张某占用耕地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对张某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限期恢复土地原状,责令加倍赔偿唐某、沈某、贾某土地两年不能耕种的损失。 问:(1)张某与村民组签订的用地协议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2)指出县土地管理局的处理决定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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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21:41:59
1[分析题] A县某石化染料厂、硫酸厂长期将含酸废水通过其排污管道排入离其厂区不远的一条河流,该河河水进入位于B县的镜花湖。1997年上半年,当地由于长期干旱无雨,湖水水位下降,但工厂排放的含酸废水却没有减少,致使湖水呈酸性。B县周楼村村民周某承包湖面养鱼多年,一直未发生大量死鱼现象。但从1997年6月开始,水面漂浮的死鱼却越来越多。环保部门对湖水监测的结果,pH值为4.8。对死鱼进行化验分析,其结论为受酸水腐蚀而死。经B县渔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死鱼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5万元。周某沿河找到石化染料厂和硫酸厂两家排污单位,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遭到拒绝。于是周某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石化染料厂提交了由A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其排放的废水pH值符合排放标准的监测报告,并认为不应由其承担污染死鱼赔偿责任。硫酸厂认为,虽然自己排放的废水没有达到排放标准,但已经向环保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也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B县人民法院仍然判决石化染料厂向原告周某赔偿10万元,硫酸厂赔偿15万元。问: (1)周某在诉讼中是否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他相关证据?为什么? (2)石化染料厂的辩解是否有道理?为什么? (3)硫酸厂的辩解是否有道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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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21:41:59
19[简答题] 简述固体废物管理的“三化”原则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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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21:41:42
20[简答题] 为什么对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要实行无过错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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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21: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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