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基金份额、股权都可以质押,只有依法可以流通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才可以质押。故A、B、C、E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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