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0年度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一批应税消费品换入丙公司的一台设备,产品的账面余额为420000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10000元,计税价格等于不含增值税的市场价格5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交换过程中甲公司支付给丙公司银行存款11700元。设备的原价为800000元,已提折旧220000元,已提减值准备20000元,设备的公允价值为510000元。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2)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一批应税消费品换入乙公司的一台设备,产品的账面余额为520000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20000元,计税价格等于不含增值税的市场价格6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交换过程中甲公司以现金支付给乙公司20000元作为补价,同时为换入资产支付相关费用3000元。设备的原价为900000元,已提折旧200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设备的公允价值为650000元。假设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3)甲公司以一台设备换入丁公司的专利权,设备的原价为600000元,已提折旧220000元,已提减值准备40000元,设备的公允价值为400000元。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500000元,累计摊销为150000元,公允价值为380000元。甲公司收到丁公司支付的现金20000元作为补价。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4)甲公司以其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股票,交换乙公司的原材料,换入后作为原材料核算。在交换日,甲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股票账面余额为320000元(其中成本为240000元,公允价值变动为80000元),公允价值为360000元。换入的原材料账面价值为280000元,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300000元,公允价值等于计税价格。增值税税额为51000元,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银行存款9000元。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消费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
B .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取得的收益=400000-(600000-220000-40000)=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