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结合题目,并综合以上两条,可以确定ABD是错误的,只有C项正确。
【陷阱分析】这一次刑诉修改大大放宽了简易程序的审理范围,把原刑诉法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审理的案件都合并到新刑诉法简易程序中来。此题提示大家注意区分原来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和不能使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情形和现在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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