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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
立法权限
根据《立法法》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立法法》第63条第4款规定:“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具体来讲,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城市”主要包括:
(1)1984年批准的13个城市:唐山、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青岛、无锡、淮南、重庆、洛阳;
(2)1988年批准的1个城市:宁波;
(3)1992年批准的3个城市:淄博、邯郸、本溪;
(4)1993年批准的2个城市:苏州、徐州。
故此,答案是选项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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