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承销团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备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者净资本状况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具有负责国债业务的专职部门以及健全的国债投资和风险管理制度;
(5)信息化管理程度较高;
(6)有能力且自愿履行《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第6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佳题速递:
承销团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备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者净资本状况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具有负责国债业务的专职部门以及健全的国债投资和风险管理制度;
(5)信息化管理程度较高;
(6)有能力且自愿履行《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第6章规定的各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