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刑法》第191条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属于洗钱罪的对象,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所得当然主要是通过侵犯财产犯罪、非法经营犯罪等所得,即只要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所得,就可以成为洗钱罪的对象,故A项正确。
无论是毒品犯罪,还是贪污犯罪,都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同一构成要件内的认识错误、具体的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的成立,故B项正确。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款规定: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刑法》第191条洗钱罪、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49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认定。其实即使没有这一司法解释,我们也可基于刑法常理与司法常识得出此结论,故C项正确。
该司法解释第4条第3款规定: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不影响《刑法》第191条、第312条、第349条规定的犯罪的认定。单位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其犯罪事实还是贷款诈骗,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即便该行为以其他罪名(合同诈骗罪)认定,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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