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卷二题库 / 司法卷一题库
[单选] 某商业银行在章程草案中规定本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开展业务。可是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在法定的规范内开展业务,而不能自己确定业务的范围和种类。如果你是该商业银行的常年法律顾问,下列哪些内容应当从章程草案中删掉?()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商业银行法》第3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故ABD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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