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实务题库 / 第十六章所得税题库
[单选] 甲公司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8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2年应交所得税金额为()万元。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应交所得税=(2000-120+300-280)×25%=4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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