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工商管理题库 / 中级财政税收题库
[单选] Susan女士为甲国居民.2010年度在乙国取得经营所得100万元,利息所得10万元。甲、乙两国经营所得的税率分别为30%和20%,利息所得的税率分别为10%和20%。假设甲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实行分项抵免限额法计税,则Susan女士应在甲国纳税()万元。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
分项抵免限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国外某-单项应税所得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100×20%=20(万元),利息所得抵免限额=10×20%=2(万元),甲国的经营所得税率为30%,来自乙国经营所得税补缴额=100×30%-20=10(万元),乙国利息所得税率20%大于甲国所得税税率10%,因此不用补交利息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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