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1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潜在投标人勘察项目现场,故B项不应选。
第22条第2款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故A项甲企业的行为违法。第31条第1款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故D项丁公司行为合法。
第32条第3款规定,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故C项丙企业行为违法。所以应选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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