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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理工大学 / 商法
正确率:100%

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兴达商行”,其中甲出资60%,乙、丙各出资20%,甲被推举为负责人。在与兴达商行的债务人丁的一场诉讼中,甲未与乙、丙商量而放弃兴达商行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放弃债权的行为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有效行为

B.是无效行为

C.是可撤销行为

D.是效力未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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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
 佳题速递:
  • 在国际法的历史上,反对以战争方法解决国际争端,宣称“废除以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的重要公约是()。国际法
  • 善祛“皮里膜外之痰”的药物是()中药学
  • 1993年,由安文尼等美国战略管理学者提出的竞合战略是哪两个因素的合二为一?()企业战略管理
  • 社会文教费包括()等方面的经费、研究费和补助费等财政学
  • 在一起贩毒案件的侦破中,公安干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身,发现两包十克重的高纯度海洛因,这种调查收集物证的方法属于()证据法学
  • 以下哪个观点是孔子的?()哲学与人生(麦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