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 / 刑法学
正确率:100%
王某14岁生日那天,邀集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王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1部(价值7600元)、现金6000余元。则王某14岁生日那天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抢劫罪
C.构成盗窃罪
D.负有限的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