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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师范大学 / 经济法
正确率:100%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自80万元设立了东方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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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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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出售私赠藏品罪的犯罪主体是()。刑法
  • 领带的结法不包括()。现代社交礼仪(专科)
  • 通过(),主机和路由器可以报告错误并交换相关的状态信息。计算机高级网络技术
  • 速冻库是()的一种。餐饮管理概论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采取的处理方式是()。劳动法
  • 影响一个人的政治动机、态度和行为的是()国际政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