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 / 税法
正确率:100%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第五次修改,将工资、薪金所得的税前扣除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元。
A.2000
B.1800
C.1900
D.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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