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继续教育 / 民法学
题型描述: 案例分析
2、陈文雄是四海贸易公司的业务科长。1992年6月因其个人的债务需要用钱,找到吕国栋,说是因公司的业务需要借款5万元,吕国栋同意借款,但要求陈文雄提供担保。陈文雄找到他的小学同学王卫东,说是因四海贸易公司的一笔业务很紧急,由于资金不足需向吕国栋临时借款5万元,7月就可以偿还,请求王卫东为借款作担保。王卫东由于与陈文雄以前是同学关系,而四海贸易公司实力雄厚,遂同意作担保。王是当地有名的个体户,资金充裕,吕国栋见王卫东是保证人,遂同意借款。吕国栋与陈文雄签了5万元借款合同,在借款人一栏,陈文雄填上了四海贸易公司,并签了自己的名字,没有盖公司公章。在保证人一栏,王卫东也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陈文雄拿到款后,即用以偿还其个人债务。现借款期满,陈文雄无力偿还借款,吕国栋要求保证人王卫东还款,王卫东则认为自己是因被欺诈而担保的,拒绝代为偿还。
本案涉及哪几种民事法律关系?
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佳题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