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闹死亡老师记大过
2008年6月12日上午,安徽省长丰县吴店中学七(2)班第4节地理课,上课十多分钟,杨经贵老师在黑板写字时,杨涛和同桌陈康相互推打到一起。杨老师发现后批评道:你们要是有劲,下课到操场上去打。随后两人被同学拉开。杨涛回到座位后,坐立不稳。杨老师便叫三位同学送他到附近的吴店卫生院治疗,并叫学生通知其班主任。
班主任得知后,立刻打电话通知杨涛的父亲,并马上赶到吴店卫生院,发现杨涛病情严重,又立即找来出租车,由吴店医院医生护理送往双墩医院。到了医院,医生检查后要求立即转院,杨涛迅即被抬上救护车,在医生监护下很快被送往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医院发现杨涛病危,及时进行了抢救。班主任一面打电话通知校领导和陈康家长赶往医院,一面向公安部门报警。紧急抢救30分钟无效后,杨涛死亡。
双墩刑警队派员迅速赶到医院,调查了解情况。双墩派出所在接警后也立刻派人赶到吴店中学,进行现场拍照、询问,找部分学生和杨老师作了问话笔录。杨涛死亡后,家长提出解剖遗体,查明死因,公安部门当天下午请法医进行了解剖。通过对事件的调查,公安部门确认杨涛死亡系非暴力致死突发事件,不属刑事案件,拟在尸检结果出来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时,死亡学生亲属迫切要求尽快将事件处理到位,事件处理工作组尊重死亡学生亲属意愿,决定按照调解处理方法进行协商处理。
2008年6月20日,协调小组与杨涛亲属代表共同协商处理此事,并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陈康监护人陈长斌、授课教师杨经贵、吴店中学共同补偿杨涛死亡各项费用20.5万元。
根据材料分析:
杨经贵老师对杨涛的意外死亡应负什么责任?为什么?
陈康监护人陈长斌与学校对杨涛的死进行经济赔偿对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