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 / 经济法学
利民公司与同达公司均为生产收音机的企业,其中利民公司的产品外销数量逐年上升,且在国外有了一批稳定的代销商。利民公司对本公司的国外代销商的情况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并与知晓该情况的员工签订了保密合同。同达公司为扩大海外市场,遂找到利民公司的副经理张某,希望张某能将利民公司的国外代销商的联系方法、利民公司的报价等情况告诉同达公司,且表示愿高薪聘请张某到同达公司工作。随后张某辞职,来到同达公司工作。同达公司利用张某提供的代销商名单、利民公司的报价等情况,同原利民公司的代销公司取得了联系,销售了许多产品,获得了约500万元的利润。此间,利民公司的海外销售额下降了许多。1998年11月,利民公司以同达公司侵犯商业秘密为由,起诉同达公司,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试分析:
1.同达公司是否侵犯了利民公司的商业秘密,为什么?
2.利民公司如何主张损失数额?
试分析:
1.同达公司是否侵犯了利民公司的商业秘密,为什么?
2.利民公司如何主张损失数额?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