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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 / 刑法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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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 / 刑法分论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观方面( )
A、
只能是直接故意
B、
只能是故意
C、
既有故意也有过失
D、
只能是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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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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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一高中生状告母校 鄂州一名高中生在中午放学下楼梯时,不幸摔成了9级伤残,结果找学校协商一年无果,愤而一纸诉状将母校告上法庭。昨日,鄂州市鄂城区法院民事审判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古某的父亲作为代理人诉称,古某是被告鄂州私立华森中学高三学生。2008年5 月22日中午12时许,因被告教学楼楼梯严重缺口,古某中午放学下楼梯时,不慎摔倒在二楼楼梯上。经鄂州市二医院诊断为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和左手腕骨折,被迫手术住院治疗17天,卧床休息三个月,花去医疗费1.69万余元,并且预定一年后进行二次手术,不得不放弃2008年高考。去年6月14日,原告第二次手术取出钢架住院14天,花去医疗费用6000余元,法医鉴定其为9级伤残。同年5月9日,原告家长向鄂州市政府和教育局举报后,当月23日,被告鄂州私立华森中学拟补助各项费用3000元,可迄今为止,被告并未拿出半分钱赔偿。 原告要求被告对校园内伤害事故承担严格之过错责任,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3万余元。 而被告鄂州私立华森中学代理律师则称,不否认原告在校园内受伤的事实,但其受伤原因没有查明。原告古某在2008年5月22日已满18岁,学校方面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从人道主义出发,可对原告古某作适当的补偿。 根据案例,回答:原告作为一名年满18周岁的学生因意外事故摔伤而起诉母校,合法吗?为什么?原告的母校应该做出经济补偿吗?为什么?你对该案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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