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继续教育 / 经济法实务
题型描述: 案例分析
2000年6月15日,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订单,并要求B公司在2000年7月10日之前答复,2000年7月初,该种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A公司通知B公司“前次订单中所列货物价格作废,如你公司愿意降价20%,则要约有效期延长至7月20日”。B公司收到通知后,立即于7月3日回信表示不同意降价,同时对前一订单表示接受,正常情况下,此信可以在7月8日到达,但由于邮局工人罢工,A公司于7月15日才接到回信,立即答复:“第一次的订单已经撤销,接受无效”。B公司坚持第一次的订单不能撤销,A公司又于7月20日回复认为B公司的承诺已经逾期,合同没有成立。
试分析下列问题:
A公司6月15日的订单是要约吗?A公司7月初向B公司发出的通知能否撤销其6月15日的订单?为什么?
B公司7月3日发出7月15日才逾期到达的回信是否构成承诺?为什么?
A公司7月15日和7月20日的答复是否发生法律效力?为什么?
该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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