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继续教育 / 保险法
题型描述: 案例分析
2014年12月20日,康健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胡某劝说某家电公司经理卢鑫投保,卢鑫却不情愿地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单载明受益人为卢鑫的子女卢冰、卢水、卢泉三人。但是保费却未交,胡某为促成这份保单也为卢鑫的利益,就为卢鑫代付了保费,直到2015年2月,胡某才从卢鑫家电门市部提走家电充抵保费。2015年4月7日,卢鑫不幸被汽车撞伤,颅脑损伤,两天后在医院不治而亡。卢鑫家属要求康健人寿保险公司支付10万元保险金额。康健人寿保险公司认为,当初卢鑫投保时并不情愿,又没有及时交纳保险费,不同意支付保险金。就在这时,当地人民法院送来一纸通知书给康健人寿保险公司,要求冻结该笔赔付款8万元。死者卢鑫的妻子于某2013年从当地信用社贷款8万元未还,法院要截留此款执行还贷。
(1)该保险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法院是否可以截留此款执行还贷?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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