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继续教育 / 教育法学
题型描述: 案例分析
老师打伤学生事件
辽宁省朝阳市第七中学一名男生因学习问题被老师用格尺打伤,家长找到学校后,经过多方调解,涉事教师赔偿学生3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据知情人透露,2018年1月,朝阳市第七中学的一名学生在课堂上做其他学科作业,被正在授课的老师发现后,老师批评该学生。在批评过程中用格尺击打学生的面颊和大臂,造成皮外伤,但此细节未得到学校直接证实,校方称老师“扒拉”了学生一下而已。
事后,家长找到学校,经过多方调解,最终涉事教师与被打伤学生家长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中写明,涉事教师一次性赔付学生医药费等其他费用共计3万元,双方达成和解意向。
依据上述材料内容,回答:
教师为什么不能体罚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如何处理教师与学生的关系?
如何构建新型的师生关系?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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