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继续教育 / 婚姻家庭法学
题型描述: 案例分析
张红带着与其前夫生育的5岁男孩李兵嫁给了刘权,婚后两年与刘权生了一女孩刘欣。刘权并没有因为自己女儿刘欣的出生而忽视对李兵的教育和照顾,虽然刘权对李兵百般呵护,不但负担上学时李兵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还对结婚成家后的李兵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但是李兵并不因此而感动。在张红过世后,李兵就没有再与刘权往来。两年后,刘权突然病倒失去了劳动能力,刘欣为了支付刘权的生活费和医药费四处借钱,这时有人告诉刘权,可以要求李兵给付生活费。请回答下列问题并阐述理由。
李兵与刘权的扶养关系因张红的过世当然解除吗?
刘权可否要求李兵给予生活费?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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