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 / 中级财务会计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产品,原值5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消费税税额为30万元,该加工商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收回商品时记入“应交税费”科目的金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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