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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继续教育 / 综合英语(二)


25、He was too  _ _ _ _ for success (impatience)
 参考答案:
 佳题速递:
  • 1994年6月,赵某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赵某服刑后不断申诉。1998年2月,法院经审判监督程序对该案再审。再审判决维持了原审法院对赵某受贿罪的判决部分,撤销了对赵某贪污罪的判决部分,随即释放。赵某提起国家赔偿请求,对其请求应如何处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成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是( ) 经济法基础
  • 产品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及于( )知识产权法学
  • 品德主要不是直接教会的,而是潜移默化的结果的德育教育
  • 强心苷的正性肌力作用表现为:药理学(基础医学)
  •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分别拟写一份起诉状和答辩状。 案情:原告胡×安,女,1964年11月6日出生,××省××县人,汉族,住××县××乡西沟村×组×号,现在本乡××商店当售货员。1971年至1977年在红寨村上小学,1977年至1980年在本乡××中学上初中。初中毕业后在红寨村务农,1984年到本乡××商店当售货员至今。被告胡×平系原告胡×安之兄,1960年10月5日出生,××省××县人,汉族,住××县××乡东沟村×组×号,现在本乡××工厂当工人。1967年至1973年在红寨村上小学,1973年至1976年在本乡××中学上初中。初中毕业后在红寨村务农,1989年进本乡××工厂当工人至今。原被告由父亲胡×奇、母亲赵×桂抚养成人。被告和原告分别于1984年、1986年成家。结婚后,原告住在西沟村丈夫家,被告住在东沟村妻子家,均与父母分开生活。父母仍住在红寨村靠种菜收入维持生活,从不接受子女在经济上的资助。原被告的父母原住四间旧式瓦房,2002年原被告父母用多年积蓄下来的钱,将四间旧式瓦房翻建成四间新瓦房,室内装修也比较讲究,花去×万元。新瓦房由父母居住。2003年2月,原被告的母亲病故,为母亲办理后事所花款项全部由父亲支付,原被告均未花钱。2003年6月,原被告父亲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原被告轮流到县医院护理,尽了子女孝敬父亲的义务。父亲住院两个多月,住院费、治疗费、医药费共花去×万元,几乎用尽了父亲的全部存款。父亲去世后,原被告共同负责办理丧事,所花丧葬费由原被告平均负担。父亲去世不久,被告及其家人突然搬回家居住,独占了父母遗留下来的四间新瓦房。原告对被告独占父母遗产的行为提出了异议,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各得两间;并提出为了照顾兄长,父母家中的衣物归被告继承,原告自愿放弃衣物的继承权利。原告的要求遭到被告的断然拒绝。2003年10月,原告就该房产继承纠纷于向××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男女继承权利平等,自己与被告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自己与被告对父亲生前死后所尽的义务大体相当,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继承的权利应当是平等的。因此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各得两间。 被告辩称,在我们乡下向来是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出嫁的女子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这是几千年老规矩,不能改变。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律文书学
  •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分别拟写一份起诉状和答辩状。 案情:原告胡×安,女,1964年11月6日出生,××省××县人,汉族,住××县××乡西沟村×组×号,现在本乡××商店当售货员。1971年至1977年在红寨村上小学,1977年至1980年在本乡××中学上初中。初中毕业后在红寨村务农,1984年到本乡××商店当售货员至今。被告胡×平系原告胡×安之兄,1960年10月5日出生,××省××县人,汉族,住××县××乡东沟村×组×号,现在本乡××工厂当工人。1967年至1973年在红寨村上小学,1973年至1976年在本乡××中学上初中。初中毕业后在红寨村务农,1989年进本乡××工厂当工人至今。原被告由父亲胡×奇、母亲赵×桂抚养成人。被告和原告分别于1984年、1986年成家。结婚后,原告住在西沟村丈夫家,被告住在东沟村妻子家,均与父母分开生活。父母仍住在红寨村靠种菜收入维持生活,从不接受子女在经济上的资助。原被告的父母原住四间旧式瓦房,2002年原被告父母用多年积蓄下来的钱,将四间旧式瓦房翻建成四间新瓦房,室内装修也比较讲究,花去×万元。新瓦房由父母居住。2003年2月,原被告的母亲病故,为母亲办理后事所花款项全部由父亲支付,原被告均未花钱。2003年6月,原被告父亲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原被告轮流到县医院护理,尽了子女孝敬父亲的义务。父亲住院两个多月,住院费、治疗费、医药费共花去×万元,几乎用尽了父亲的全部存款。父亲去世后,原被告共同负责办理丧事,所花丧葬费由原被告平均负担。父亲去世不久,被告及其家人突然搬回家居住,独占了父母遗留下来的四间新瓦房。原告对被告独占父母遗产的行为提出了异议,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各得两间;并提出为了照顾兄长,父母家中的衣物归被告继承,原告自愿放弃衣物的继承权利。原告的要求遭到被告的断然拒绝。2003年10月,原告就该房产继承纠纷于向××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男女继承权利平等,自己与被告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自己与被告对父亲生前死后所尽的义务大体相当,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继承的权利应当是平等的。因此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各得两间。 被告辩称,在我们乡下向来是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出嫁的女子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这是几千年老规矩,不能改变。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律文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