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继续教育 / 民法总论
题型描述: 问答题
2019年,有配偶的朱某与王某同居,之后,朱某在王某的陪同下前往医院做人工流产手术。同年5月,朱某与其配偶办理离婚手续。同年11月,朱某、王某解除同居关系,王某自愿向朱某出具欠条一份,欠条载明:王某向朱某支付精神损失费6万元。现朱某提起诉讼,主张同居期间做过人工流产,请求王某履行承诺,支付精神损失费6万元。王某辩称∶前述欠条并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无效。请回答:上述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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