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继续教育 / 侵权行为法学
题型描述: 案例分析
甲经营餐厅有年,夙有声望。乙慕其名,得甲同意,以甲餐厅名义,对外营业。约定盈亏由乙自理,与甲无涉,乙经营餐厅建筑物系向丙承租。建筑物所有人为丙。某日,乙雇用之厨师丁烹饪时不慎,引起火灾。食客戊仓皇逃避。建筑物未设太平门,致为浓烟呛伤。虽送医急救,终告不治。问:
戊死亡后,得请求赔偿损害之债权人为何?
债权人请求甲乙丙丁连带赔偿所受损害,有无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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