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0岁小学生跳楼自杀
2013年10月30日,四川成都师范附属小学五年级某班的10岁男孩军军,从30层高的楼上跳下。军军爸爸的哭诉,学校对事件的介绍,大致勾勒出事发过程。10月30日中午,学校在阶梯教室举行朗诵比赛。军军所在的班级在观看其他班级比赛时,军军和其他几名同学没有遵守会场纪律,比赛结束后,学生回班级正常上课。
下午4点40分放学后,班主任陈老师让不守纪律的几个孩子到办公室,对其进行教育并要求回家书面反思。约下午5点20分,老师将这几名孩子送至楼梯口,军军与这几位同学一起离校,随后班主任老师与军军家长取得了联系。老师的电话打给了军军的继母文女士,据军军父亲李先生转述,老师说了军军不遵守纪律的事情,希望能和家长一起说说孩子,也提到让孩子写检查。但是家长并没有等到军军。家长回家到楼下,发现一个人倒在血泊中,正是军军。
“如果回家就好了,就不会出这事儿了。”军军的爸爸李先生在电话中忍不住哭泣。他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家在5楼,军军却乘坐电梯直接上到30楼。“老师我做不到,跳楼时我好几次都缩回来了。”这句写在语文课本上的遗言,或许反映了孩子内心的挣扎和害怕。
“老师已经承认了,说写1000字的检查,”李先生说,语文老师让孩子写1000字的检查或者罚站1小时,还有一个未能证实的说法是,老师曾说了“写不到1000字就去跳楼”。
除了介绍事发经过,学校也表示,“得到军军坠楼身亡的消息,我们十分难过,全体师生都陷入悲痛之中。我们痛感生命的脆弱,也呼吁社会各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关爱。”
据介绍,当日晚6时许,班主任老师接到军军妈妈打来的电话,说孩子发生了意外,立即赶往事发地点,并马上报告了学校。学校于第一时间报警,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处理相关善后事宜,同时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
根据材料分析:
小学生军军因在学校被班主任批评而回家自杀,班主任应负什么责任?
关于本案,学校对军军的自杀应该负责吗?为什么?
如何防止中小学生的自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