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继续教育 / 高级财务会计
题型描述: 计算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设备)、9%(不动产)。甲公司为适应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乙公司协商,进行资产置换,资料如下:
1.甲公司换出:
(1)厂房: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成本1500万元、累计计提折旧300万元);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销项税额为126万元;
(2)投资性房地產:账面价值为500万元(成本为4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此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产生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销项税额为54万元;
不含税公允价值合计为2000万元;含税公允价值合计为2180万元。2.乙公司换出:
(1)办公楼:账面价值为500万元(成本为2000万元,累计计提折旧15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销项税额为90万元;
(2)设备:账面价值为150万元(成本为190万元、未计提折旧,已计提减值准备为4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万元、销项税额为32.5万元;
(3)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48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
不含税公允价值合计为1950万元、含税公允价值合计为2072.5万元。
3.甲公司收到不含税补价50万元或甲公司收到银行存款107.5万元(含税补价)。假定整个交换过程中除上述相关税费,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各项换入资产均不改变用途。要求:确定甲公司换入资产的价值。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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