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成教 / 环境法学
8[分析题]
8[分析题]
天原化工厂和重庆造纸厂分别位于同一条河的两岸,都向该河排放废水。由于两厂排放的工业废水都是经过净化处理的,所以,对该河没有危害。1995年夏季当地降雨少,河水水位下降,使得河水的净化能力明显减弱,为此,市环境保护局曾提醒过两家企业,要他们采取妥善的措施。当年7月23日,张某引河水入鱼塘养鱼。由于河水流量不足,致合不能充分稀释的两厂排放的废水含量过高,造成大量鱼和鱼苗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3万元之多,为此,张某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要求化工厂和造纸厂对其经济损失负责,请问:
(1)两家企业应当对这起污染损害事件负责吗?依据是什么?
(2)环境保护局对本案中的两家企业分别给予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你认为环境保护局作法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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