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成教 / 中级财务会计
2[简答题]
兴达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税额。按每笔销售结转销售成本。该公司销售商品、零配件及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兴达公司2010年10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与甲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商品一批。根据代销协议,甲公司按代销商品协议价的5%收取手续费,并直接从代销款中扣除。该批商品的协议价为60 000元,实际成本为40 000元,商品已运往甲公司。本月末收到甲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列明已售出该批商品的50%;同时,收到已售出代销商品的代销款(已扣除手续费)。
(2)以交款提货销售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 000元,实际成本为42 000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乙公司,款项已收到存入银行。
(3)向丙公司销售一件特定商品。合同规定,该件商品须单独设计制造,总价款360 000元,自合同签订日起两个月内交货。丙公司已预付全部价款。至本月末,该件商品尚未完工,己发生生产成本160 000元(其中,生产人员工资60 000元,原材料100 000元)。
(4)与丁公司签订一项设备安装合同。该设备安装期为两个月,合同总价款为35 000元,分两次收取。本月末收到第一笔价款12 000元,并存入银行。按合同约定,安装工程完成日收取剩余的款项。至本月末,已实际发生安装成本11 000元(假定均为安装人员工资)。
(5)向戊公司销售一批零配件。该批零配件的销售价格为1 000 000元,实际成本为9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提货单已交给戊公司。戊公司已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该商业汇票期限为三个月。戊公司因受场地限制,推迟到下月23日提货。
要求:为兴达公司发生的相关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
2[简答题]
兴达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税额。按每笔销售结转销售成本。该公司销售商品、零配件及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兴达公司2010年10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与甲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商品一批。根据代销协议,甲公司按代销商品协议价的5%收取手续费,并直接从代销款中扣除。该批商品的协议价为60 000元,实际成本为40 000元,商品已运往甲公司。本月末收到甲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列明已售出该批商品的50%;同时,收到已售出代销商品的代销款(已扣除手续费)。
(2)以交款提货销售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 000元,实际成本为42 000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乙公司,款项已收到存入银行。
(3)向丙公司销售一件特定商品。合同规定,该件商品须单独设计制造,总价款360 000元,自合同签订日起两个月内交货。丙公司已预付全部价款。至本月末,该件商品尚未完工,己发生生产成本160 000元(其中,生产人员工资60 000元,原材料100 000元)。
(4)与丁公司签订一项设备安装合同。该设备安装期为两个月,合同总价款为35 000元,分两次收取。本月末收到第一笔价款12 000元,并存入银行。按合同约定,安装工程完成日收取剩余的款项。至本月末,已实际发生安装成本11 000元(假定均为安装人员工资)。
(5)向戊公司销售一批零配件。该批零配件的销售价格为1 000 000元,实际成本为9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提货单已交给戊公司。戊公司已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该商业汇票期限为三个月。戊公司因受场地限制,推迟到下月23日提货。
要求:为兴达公司发生的相关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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