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 / 婚姻家庭法学
正确率:100%
张大纲与刘丽丽于1972年结婚,婚后无子。1980年双方决定共同收养一名弃婴,并依法办理了登记,起名为张强。2001年3月,张大纲与刘丽丽协议离婚,张强与刘丽丽一起生活。2002年张大纲与陈小花再婚。2004年1月张大纲、陈小花夫妇遇到车祸。陈小花死亡,张大纲严重致残生活不能自理并且经济困难、失去了生活来源。下列正确的的认识包括( )。
A.
张大纲与刘丽丽协议离婚后,张大纲与张强仍然具有父子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B.
张大纲严重致残后,张强对张大纲有赡养的义务
C.
养父母离婚后不解除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D.
张强对张大纲没有赡养的义务
A.
张大纲与刘丽丽协议离婚后,张大纲与张强仍然具有父子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B.
张大纲严重致残后,张强对张大纲有赡养的义务
C.
养父母离婚后不解除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D.
张强对张大纲没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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