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 / 实用法律基础
正确率:100%
甲对乙实施抢劫,乙奋起抗争,恰遇甲之好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共抢得乙身上钱财若干。甲、丙的共同犯罪属于( )。
必要共同犯罪
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复杂共同犯罪
必要共同犯罪
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复杂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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