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继续教育 / 合同法学
题型描述: 案例分析
甲、乙两公司订有买卖合同,甲交货10万吨,乙付款100万元。
1.
设乙分立时丙、丁与甲约定,将来由丙负责偿还70万元,由丁负责余额。甲将来能向丁请求的债权额为多少?
2.
设乙分立前甲已交付货物,乙分立时丙、丁约定,对甲之债务承担分配原则如下:丙为70%,丁为30%。后甲请求丙付100万元。丙称:“至多70万元,多一分不给。”丙之主张有理没有?为什么?
3.
①设甲、乙订立合同后,乙分立为丙、丁两公司。则原甲、乙之合同应如何履行?
甲、乙两公司订有买卖合同,甲交货10万吨,乙付款100万元。
1.
设乙分立时丙、丁与甲约定,将来由丙负责偿还70万元,由丁负责余额。甲将来能向丁请求的债权额为多少?
2.
设乙分立前甲已交付货物,乙分立时丙、丁约定,对甲之债务承担分配原则如下:丙为70%,丁为30%。后甲请求丙付100万元。丙称:“至多70万元,多一分不给。”丙之主张有理没有?为什么?
3.
①设甲、乙订立合同后,乙分立为丙、丁两公司。则原甲、乙之合同应如何履行?
参考答案:
佳题速递: